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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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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日頒發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將壓力管道進一步明確為:利用一定的壓力,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輸送流體介質,并且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設計溫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藝管道。管道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的種類繁多,各種材料各有特點和具體技術要求,材料選用復雜。管道上的可能泄漏點多于壓力容器,僅一個閥門通常就有五處。
磁扼法的有效磁化范圍一般是以兩極間連線為長軸(L),從兩極連線中心處向兩側各114L為短軸的橢圓形所包圍的面積。GC1:輸送《危險化學品目錄》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急性毒性類別1介質、急性毒性類別2氣體介質和工作溫度高于其標準沸點的急性毒性類別2液體介質的工藝管道。磁極間距通常選用50-200mm。要求使用磁扼大間距時,交流電磁扼至少應有44N的提升力,直流電磁扼至少應有177N的提升力。
“壓力管道”,不但是指其管內或管外承受壓力,而且其內部輸送的介質是“氣體、液化氣體和蒸汽”或“可能引起燃爆、或腐蝕的液體”物質。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者甲類可燃液體(包括液化烴),并且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藝管道。如果兩磁極間距太小,由于磁極附近磁通密度過大會產生非相關顯示,磁極間距太大會造成磁場強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