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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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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
試驗T.3振動(38.3.4.3)
A. 測試對象:表1或表2對應編號的樣品
B. 試驗前測量電壓、稱重并記錄;
C. 對于≤12Kg電池或電池組,7Hz-18Hz定加速度1g,18Hz-49.8234Hz,定位移1.6mm(P-P),49.8234Hz-200Hz定加速度8g
對于>12Kg電池或電池組,7Hz-18Hz定加速度1g,18Hz-24.9117Hz,定位移1.6mm(P-P),24.9117Hz-200Hz定加速度2g
7Hz-200Hz-7Hz一個循環15min;每個方向12個循環,共計3個方向。
D. 試驗后測量電壓、稱重并記錄;
E. 計算出每個樣品質量損失、試驗前后電壓比,并記錄;
F. 判定要求:如果無泄漏、無排氣、無解體、無開裂和無起火,并且每個試驗電池或電池組在其第三個垂直安裝位置進行試驗后,其開路電壓不低于其在進行這一試驗前電壓的90%,電池或電池組即符合這一要求。有關電壓的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電狀態的試驗電池或電池組。
UN38.3試驗內容
試驗T.7過度充電(38.3.4.7)
A. 測試對象:表2對應編號的樣品;
B. 試驗前測量電壓并記錄;
C. 充電電流必須是制造商推薦的MAX持續充電電流的兩倍。試驗的MIN電壓應為如下:
當制造商推薦的充電電壓不超過18V時,試驗的MIN電壓應為電池組的MAX充電電壓2倍或為22V二者中的較小者。
當制造商推薦的充電電壓超過18V時,試驗的MIN電壓應為MAX充電電壓的1.2倍。
該試驗應在環境溫度下進行,進行試驗的時間應為24 小時。
記錄充電電壓和試驗后電壓。
在過充電結束后觀察7天。
D. 判定要求:電池無解體、無起火,即符合這一要求。
系統由監測單元(BMM)和電腦軟件構成。
硬件監測單元主要負責數據采集及預處理。高精度、高時效的數據采集單元采用科技的元器件;各電池電壓輸入端口都有隔離保護,保證了良好的安全性及測量數據的高精度。
電腦軟件接受主機單元傳來的數據,并對這些數據進行處理,以生成我們需要的直觀信息。通過蓄電池充電、放電過程中所采集到的電壓,對比蓄電池的充電、放電曲線,可以準確地判斷蓄電池的實際性能。
原電池
JIS C 8512:2000鋰錳原電池
JIS C 8513:2010鋰原電池安全標準
GB/T 8897.1-2013原電池.部分: 總則
GB/T 8897.2-2013原電池.第2部分: 外形尺寸和電性能要求
GB/T 8897.3-2013原電池?第3部分:手表電池
GB 8897.4-2008原電池.第4部分: 鋰電池的安全要求
GB 8897.5-2013原電池 第5部分:水溶液電解質電池的安全要求
GB 8897.5-2013GB 8897.5-2013
IEC 60086-1:2014 BS EN 60086-1:2011原電池.部分:總則
IEC 60086-2:2014 BS EN 60086-2:2011原電池-物理與電氣規范
IEC 60086-3:2016 BS EN 60086-3:2011原電池.-手表電池
IEC 60086-4:2014原電池-鋰電池的安全標準
IEC 60086-5:2011 BS EN 60086-5:2011原電池-含電解液電池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