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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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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進口前準備:
1. 確認中藥材的原產國及品種是否在我國準入名單內,只有符合準入要求的才能進口。同時,核實國外生產企業是否已取得我國海關總署批準的輸華注冊號等資質。
2. 國內進口企業需具備進出口經營權、藥品生產 / 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資質,并完成進口食品 / 藥品收貨人備案等必要的備案手續。
3. 按照上述要求準備齊全各類報關單證資料,確保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且單證之間信息相互印證。
2. 貨物運輸及到港:
1. 國外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將中藥材發貨,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如海運、空運等)運輸至我國的指定港口或機場。在運輸過程中,要確保貨物的包裝完好,避免因擠壓、受潮、高溫等因素導致中藥材受損、變質。
2. 貨物到達目的港 / 機場后,進口企業或其代理人憑借提單到相應的碼頭或貨運站辦理換單手續,獲取提貨單,為后續報關做準備。
3. 報關報檢:
1. 向海關提交包括貿易合同、商業發飄、裝箱單、提單、原產地證、植物檢疫證書(植物類)、衛生證書(動物類等)、成分檢測報告、進口藥品通關單等在內的一整套報關報檢資料,同時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如實申報中藥材的各項信息,如品名、規格、數量、價值、產地等內容,發起報關報檢申請。
2. 海關收到申報資料后,會對單證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申報內容的合規性進行審核,檢查是否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貿易政策以及海關監管要求等。若發現單證存在問題或申報信息不清晰、不準確,可能會要求補充資料或進行解釋說明,進口企業需積極配合并及時響應。
4. 海關查驗(如有需要):
1. 基于風險評估及相關規定,海關可能會對進口中藥材進行現場查驗。查驗方式包括開箱檢查、核對貨物數量、查看包裝完整性、檢查標簽內容(如果有)等,以確認貨物實際情況與申報信息相符,同時也可能會對中藥材進行抽樣檢測,檢測其成分、質量、衛生等方面是否達到我國的藥品質量標準和要求,進口企業要安排人員配合海關做好查驗工作。
5. 繳納稅費:
1. 海關根據中藥材的歸類、原產地、成交價格等因素,按照相應的關稅、增值稅等稅率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稅費金額,并出具稅單。進口企業需按照稅單要求,通過合法的支付方式(如銀行轉賬、電子支付等)及時足額繳納稅費。
6. 放行提貨:
1. 在完成上述審單、查驗、繳稅等環節,且所有手續均符合要求后,海關會予以放行貨物。進口企業便可憑借提貨單等相關憑證到港口或機場指定地點提取中藥材,隨后可安排將中藥材運輸至符合貯藏條件的倉庫或直接發往銷售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