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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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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八十年代以來,進入了一個以小流域為單元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的新階段。小流域是指以分水嶺和出口斷面為界形成的面積比較小的閉合集水區。流域面積至大一般不超過50平方公里。經濟既是各類措施的物質基礎,也是國民經濟發展和構建小康社會的必要條件。每個小流域既是一個獨立的自然集水單元,又是一個發展農、林、牧生產的經濟單元,分布在大江大河的上游。一個小流域就是一個水土流失單元,水土流失的出現、發展全過程都在小流域內產生具有一定的規律性。
水土保持是指防止山區、丘陵區水土流失的工作。包括農、林、水利等方面的措施。農業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輪作、間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林業措施有:封山育林,造林種草,按地形的不同部位營造護坡林、護溝林、護灘林、固沙之林等。為了避免水土的過度流失,從保護水土資源的角度出發,通過改良以及合理利用,提高并維護土地的生產力,為了能夠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必須要采取綜合性的保護措施。水利措施有:修建塘壩,沿等高線開挖截流溝;進行溝壑治理、護岸固灘等。
主要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工程措施指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而修筑的各項工程設施,包括治坡工程(各類梯田、臺地、水平溝、魚鱗坑等)、治溝工程(如淤地壩、攔沙壩、谷坊、溝頭防護等)和小型水利工程(如水池、水窖、排水系統和灌溉系統等)。
生物措施指為防治水土流失,保護與合理利用水土資源,采取造林種草及管護的辦法,增加植被覆蓋率,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一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造林、種草和封山育林、育草。
對生產建設活動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應當進行分層剝離、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減少地表擾動范圍;對廢棄的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存放地,應當采取攔擋、坡面防護、防洪排導等措施。生產建設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在取土場、開挖面和存放地的外露土地上植樹種草、恢復植被,對閉庫的尾礦庫進行復墾。在干旱缺水地區從事生產建設活動,應當采取防止風力侵蝕措施,設置降水蓄滲設施,充分利用降水資源。農業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輪作、間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