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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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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必須要有放射診療許可證才能開展放射診療工作項目.
1、什么是《放射診療許可證》?
國家對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機構實行放射診療許可制度,放射診療許可證是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機構的申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衛生標準、規范進行審查,準予其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行政管理證明,也是衛生行政部門為機構開展安全合法放射診療活動的信用背書。
《放射診療許可證》不進行辦理或校驗不及時有哪些后果?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由原批準部門注銷放射診療許可,并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由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機構執業許可證》。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現行管理要求沒有規定《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期限,但需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第十三條 放射工作人員進入放射工作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正確佩戴個人劑量計;
(二)操作結束離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時,按要求進行個人體表、衣物及防護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監測,發現污染要及時處理,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進入輻照裝置、工業探傷、放射等強輻射工作場所時,除佩戴常規個人劑量計外,還應當攜帶報警式劑量計。
第十四條 個人劑量監測工作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組織實施。
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技術規范開展監測工作,參加質量控制和技術培訓。
個人劑量監測報告應當在每個監測周期結束后1個月內送達放射工作單位,同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規定時間和格式,將本行政區域內的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數據逐級上報到。
第十七條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擬定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程序和標準,組織實施個人劑量監測的質量控制和技術培訓,匯總分析個人劑量監測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