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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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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類型名稱校準與完善工作指南:更新土壤類型圖和規范土種剖面描述,完善土壤分類系統,包括按照《中國土壤分類及代碼》(GB 17296-2009)規范二普土壤類型名稱,進行土壤分類判定和低級土壤名稱化和統一命名,以及土壤類型校核,制定土壤三普的土壤分類暫行方案;結合土壤三普調查與數字土壤類型制圖,更新完善土壤分類方案、土壤類型圖。
土壤普查工作底圖制作與采樣點布設技術規范:統一規范土壤普查全過程管理和底圖制作、樣點布設,包括工作底圖、樣點布設方法、樣點校核、樣點信息與任務賦值等。
組織開展試點。統籌推進省級、縣級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總結工作經驗,完善技術規程,探索工作機制。
組織外業調查采樣。調查采樣隊依據統一規劃樣點,開展外業實地調查和采樣,實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按相關規范科學儲運、分發樣品至測試單位和樣品保存單位。
開展內業測試化驗。檢測機構按照統一檢測標準、檢測方法,開展樣品測試化驗,實時在線填報測試結果。 形成普查成果。相關部門負責構建數據庫,開展范圍內普查數據的校核和整理,采用數字土壤模型方法分析制圖。各省負責本區域內普查數據的校核、補充完善、整理分析和制圖。撰寫普查報告,整理共享數據,繪制圖件,建立土壤樣品庫。
樣點現場確認外業調查采樣隊根據統一規劃布設樣點的目標導航,到達預布設目標樣點區域后,在“電子圍欄”范圍內確定樣點點位(中心點),并填報確認樣點的經緯度。
如果預布設樣點的土地已非農用化、土壤受到重大破壞等原因,失去了代表性,可根據周邊的土地利用類型等,重新布設有代表性的樣點,并按《土壤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的要求,完成樣點的變更工作。6.3.2樣點調查信息與填報調查樣點區域的成土條件、土壤利用等信息,填報“調查采樣APP”。所有樣點調查的指標見附表1-1;剖面樣點除調查附表1-1信息外,還需調查附表1-2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