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深圳社保工傷處理,代辦深圳五險一金,深圳代買社保補繳
關鍵詞:代買深圳社保,辦理社保五險一金,代理深圳二檔社保,深圳中介社保公司,代繳深圳三檔社保五險,代買深圳一檔社保,代買深圳社保,代買深圳社保,代理深圳社保,深圳勞務派遣,深圳人事外包
員工用工案例:職工因私請jia后,在前往辦事的途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因私人事務向單位請jia并經主管領導同意后離開單位,在前往辦事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傷害,如本人無責任,可否認定為工傷?
——解答
此種情形能否認定工傷的主要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的規定。
除交通事故及責任外,該種工傷類型的核的心條件是“在上下班途中”,具體而言,其又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上下班”,二是“途中”。《工傷保險條例》對此未作明確規定。蕞高法《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六條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認定“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的,應予支持。
經單位同意離開單位后當天不再返回單位的,與一般“下班”并無不同,即“下班”包括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后的下班,也包括經單位同意后未到正常工作時間結束時的下班。“途中”雖然多指工作場所與勞動者家庭之間的空間路線,但根據上述司法解釋及司法實踐,“在合理時間與合理路線”因“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空間路線也應當作為上下班途中,由此,勞動者因私人事務向單位請jia并經單位同意后離開單位,在前往辦事途中的合理路線、合理時間宜作為上下班途中處理,并據此進行工傷認定。
駿伯人力集團2003年成立,20年行業經驗 和 70+多家子分公司,100多個服務團隊為各行各業的數萬家公司企業、提供數十萬人員的外包管理工作。
關鍵詞:社保交費/補繳/查詢,辦理公積金,發工資,簽合同,勞務派遣、人事外包
咨詢電話:駿伯黃生 18319444741 (微信同號)
辦公QQ: 2628459114
總部地址:深圳市天河區華港商務大廈803-806/827-829
辦理公司:深圳駿伯人力集團公司(深圳總部、深圳)分公司
以上就是關于代理深圳社保工傷處理,代辦深圳五險一金,深圳代買社保補繳全部的內容,關注我們,帶您了解更多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