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需滿足的條件:
1.兩部以上固定座機,傳真機,復印機,計算機
2.工商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3.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指具有相關從業經驗或相關專業經歷的經理人員,計調人員);
4.必要的導游。(指不低于3名且占旅行社員工總數不少于20%的,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所需準備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股東材料
3.經營場所證明;(房產證明復印件或租賃期限為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旅行社企業的公司章程
6.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的備案資格審查表;導游證,和旅行社簽訂的勞動合同
《旅行社經營業務許可證》對經營場所的要求:
根據《旅游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必要的營業設施,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那么,在這些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就可以設立旅行社,營業場地為經營性用房商業用途或辦公用途,住宅不得作為旅行社從事旅游業務經營的業務開展場所。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設立旅行社應當符合該條規定的條件,并取得旅游主管部門的許可,也即旅行社的設立采取許可制,未經旅游主管部門許可,不得設立旅行社經營旅游業務,旅行社經營出境旅游業務和邊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取得相關的業務經營許可;
成都旅行社許可證辦理程序:
受理單位: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受理范圍:成都市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都區,新津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范圍內的旅行設立的申請。
申請條件:
1.申請單位應在開展該項業務前自主選擇;
2.申請單位應依法履行承諾書中各項內容;
3.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有國內入境旅游;
申請材料:
成都市旅行社設立許可告知承諾書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注冊申報
2.窗口人員審核批準
3.出具審批結果
4.申請人攜帶紙質申請材料領取審批結果。
原文鏈接:http://www.525682.com/shangji/show-8939.html,轉載和復制請保留此鏈接。
以上就是關于在成都從事旅游行業如何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全部的內容,關注我們,帶您了解更多相關內容。
以上就是關于在成都從事旅游行業如何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全部的內容,關注我們,帶您了解更多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