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區圖書出版物許可證申請材料
成都青羊區零售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條件
設定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七條: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辦理條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2、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4、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其他組織
申請材料:
1、報給所在地區、縣級行政審批局申請書
2、經營場所使用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3、法人代表有關材料
4、網上店鋪網址或截圖(從事網上銷售業務需要)
5、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表
6、出版物零售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審批告知書
7、出版物零售單位變更登記事項審批表
8、《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零售和批發,零售為區行政審批局,批發歸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審批,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審批。
圖書許可證,零售經營出版物許可證為您辦理區域: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錦江區,成華區,高新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都區,新津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東部新區,高新西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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